探视权必须在2年内起诉吗

探视权并不必须在2年内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提起诉讼。
以下是有关探视权的一些要点:
1. 探视权是长期有效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始终拥有这项权利。
2. 如果对方不遵守探视协议,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 法律对探视权的保护没有设定固定的时间限制,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5. 如果探视权受到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如果您打算起诉探视权,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并准备相应的证据,如离婚手续、不让见孩子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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