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原职务待遇的规定

保留原职务待遇的规定通常涉及公务员晋升职级、职务变动、停薪留职等情况。以下是一些具体规定:
1. **公务员晋升职级** :
- 晋升职级时,公务员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
- 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
2. **免职情况** :
- 因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免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其职级确定有关待遇。
- 原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不再保留。
3. **职级待遇保留** :
- 晋升副处级的公务员,需要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
- 由正科级领导职务转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保留了职级待遇,除非因受处分或年度考核不称职。
4. **停薪留职** :
-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5年内可保留原身份,工资福利按同条件本单位在职人员对待,工龄续算不受影响。
-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原担任领导职务的改为同级别非领导职务,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可随时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只能享受一次)。
5. **调岗政策** :
- 允许当事人在离开领导岗位之后继续保留原岗位的工资待遇,使其工资待遇不至于因为岗位的变动而下降。
-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如果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且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
以上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情况应参照最新的地方政策或官方公告。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提供具体情境或地区,以便给出更准确的解答



